Tuesday, July 04, 2006

good morning Lord!

i woke up at 6 plus am tdy! man i love it. i really like waking up at this time. cos i feel that in the morning it is really beautiful. if i have time before i go work i shall pack up my room beautifully n keep it in a good state. i realise that having a neat room makes ur moods better. really. at least for me.

昨天走路回家时,脑子里有许多要写出来的感觉。这几天感触很多。

星期天我又回到了east coast.
我真的爱上了骑脚踏车。
我喜欢在车上驰骋的感觉
我喜欢逆风而行,风打在脸上的感觉。
我喜欢沿海而飞的感觉。(:
i will be back there again soon. cant resist it.

之后和一个老朋友见面,感觉真好。ahma我好爱你!看到你真得让我没有压力,虽然我们俩要烦恼的事有很多,但是就聚在一起说话,谈心,就是很棒的一件事。

我从parkway走路回家。有人说这是极度疯狂的举动。会吗?对我而言,它再普遍不过了。

我是一个很喜欢走路的人。
非常喜欢可以慢慢地走,自由的走。
那晚十点多。
走在路上,路上没什么人,电话刚好又没电。
一个人走着,祈祷着,和他说话着。
好美妙的感觉。

我喜欢他赐给我的这双脚。
因为他们会带我走到全世界。
他们不只会走在小岛国里,
他们也会带我踏上大陆的土地。
他们会带我走上世界各地,走到天涯海角。
直到地极。直到地极。

他们更会带我走过一生的风与浪,晴天和雨天。
我会一直走下去。keep walking.

我喜欢守承诺的人。喜欢守承诺的男人。所以我好爱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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